摘要:
蒜头是一个吃货,认识的人都这么说。而不管你跟他熟或不熟,你都能知道“吃货”二字就是对他最精准的定义。
初识蒜头是在2011年,那时我在国贸一家IT公司上班,公司很小,人也不多,蒜头就坐在我对面,隔着一块挡板玻璃。我一抬头,就能看到他那张正方形的脸,惊艳时光,温柔岁月。那时的蒜头是刚出校门的学生,青涩稚嫩但也无畏不惧,对所有人都亲切礼貌亦也疏离。比如他从不跟我们一起吃午饭,因为我们多是叫叫外卖吃吃快餐,但他却必定要出去吃。吃什么呢?肯德基。
在蒜头来公司一个星期后,我加了他QQ,自此也跟他熟悉起来。于是我知道了他家在厦门,他们家卖石头,他有两个妹妹,他妈脾气暴躁,他爸无微不至。他身上的衣服鞋子包包全是他爸操办,手机也是iphone4刚问世时,老爸去香港排队给入的货。于是他爸爸的形象就在我心中高大起来。他还会告诉我他爱吃汉堡爱吃薯条爱吃披萨爱吃肥羊,下班后会一个人走遍方圆数百里只为寻觅美食。可是这些都是我不爱听的,因为我对于“吃”并不在行。每当他说到“吃”的时候,我都会让他换话题。
某个中午,蒜头从KFC回来,拎着还没喝完的可乐坐电脑前跟我聊QQ。话题无外乎又是昨天晚上去哪里吃了些啥好东西。我说:“换话题吧!”
“好,换话题,你是哪里人?”蒜头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