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孩子的妈跑了。
我喜欢上了酒。酒真是个好东西,它一进入我的肚子里,我就能倒下,我就能入睡。
三年了,我喝酒的本事越来越厉害了。刚开始,我是对着杯子喝,后来,我是对着瓶子喝。有一天,当我准备对着桶喝的时候,一旁的儿子在大声地哭喊:我要妈妈!
我扔掉了所有的酒瓶子。
我开始出入各大交友群。
耿丫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女孩。她不算漂亮,但她的嘴边常挂着笑容。她每一次的笑容,都带走我积压在心底的忧伤。
灵丫是最喜欢我的一个女孩。她是主动找上我的。她经常往我住的地方跑,还帮我洗过几次衣服。在看到我儿子的衣服时,她说这得用手洗。
丑丫是我偶遇的一个女孩。我还真没做好与一个丑女孩相遇的准备。缘份却撞上了我。她说她喜欢戴眼镜的男人,看起来有点文化的样子。
儿子又在喊了,我妈妈呢?
我也不想单身,我真的想在耿丫、灵丫、丑丫当中挑一个我最中意的。最初,她们都肯出来陪我走走。后来,她们连电话也不愿接听了。再后来,我听到了一个相同的答复:谁想这么年轻就做后妈。
自从孩子的妈妈抛下我之后,我就喜欢上了文学。我喜欢用自己的情绪去捏造人物。如果我想要找耿丫,我就打开电脑,用键盘去寻找她;如果我找不到耿丫,我期待着灵丫主动地来找我;我还希望能遇到丑丫。
我给自己的书房,取名:白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