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八五后的他,一件单层运动夹克,里面一件短袖T恤,下面是一条牛仔裤和运动鞋。这是深圳最冷的时期,何况,这个冬天还特别冷。她裹着羊绒大衣瑟瑟发抖,他却精神抖擞。
他一米七八,是大雪下的青松;她一米六,是寒风下的小草。
他的头发是属于韩流的,乱而有章。她是披肩的碎发,从十八岁到三十二岁,一直是这个发型。
他的运动背包中是IBM手提电脑,他在这家公司工作。她的巨大挎包中装有薄羊毛披肩、钱夹、化妆包、IPAD、手机……她喜欢随身带着许多东西,虽然许多都从不用,正如她喜欢许多男人围着她,虽然她并不爱。
他的头发有点乱,是性格。
她的头发也有点乱,是憔悴。
她比他大七岁。
他们走进一个温暖的小火锅馆,要了两斤狗肉。在等的空白时间,他自顾自地拿出苹果手机,刷微信微博。她百无聊赖地伸长脖子看电视,电视上正放着新闻联播。
狗肉火锅端上来了,他们自顾自地吃。
狗肉没了,他说他饱了,她说她也是。
然后,他们一起走出来,回到他们同居的那套两房一厅。路上,风很大,她很冷,他没有搂她,她也没想他搂。
两人一进门,却紧紧地搂在一起。
他们说,狗肉是春药。他们爱的抒发,现在也到了需要春药催情的时候。他的舌头,灵敏如蛇的信子。他的手指,在她的肌肤上狂拂乱点。舌头与手的配合,天衣无缝,无论何时,对她最敏感的三点,皆能同时兼顾,且从不厚此薄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