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千世界,银河无际,森林无边,海洋无垠。世间百态,各呈其象;世间万物,各具其性。于是便出现了“纷争”与“喜好”之异同。
有些事自有其理,可以客观地阐明;有些事没有是非,不可以妄加评论。比如大葱白菜,各有所爱,谁是谁非?永远没有权威性的定论。
为了一种不同意见,不同的喜好而大动干戈,实在是大可不必。我们不争房子不争地的,这样伤了和气又伤身体,何必呢?就算是又争房子又争地,话谈不拢时可以找法律,你说是不是呢?
下面我们欣赏几个片断,愿能给我们一点小小的启示。
其一
有个教徒问祖父:“我祈祷的时候可以抽烟吗?”
神父严肃地说:“不可以!这不是亵渎圣灵吗?”
过了几天,教徒又问:“我抽烟的时候可以祈祷吗?”
神父高兴地回答:“可以呀!我们的上帝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其二
齐景公喜欢射鸟,下令让烛邹负责养鸟,然而烛邹却让鸟逃跑了。
齐景公气得火冒三丈,命令官吏立刻杀掉他。
晏子推波助澜地说道:“这家伙是该杀!但是,烛邹的罪有三条,请允许我一一列举他所有的罪行,然后按照他的罪行处死他。”
齐景公心想,这样也可以让他死个明白。便说:“可以。”
于是晏子召见烛邹,并在齐景公面前列举他的罪行,煞有介事地说:“烛邹!你犯了三条罪行,且听我一一说明。你负责替我们国君养鸟却把鸟弄丢了,这是第一条罪行;让我们国君由于一只鸟的缘故去杀死一个人,这是第二条罪行;致使各诸侯听到这件事,都认为我们国君看重鸟而轻视人,这是第三条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