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瑞昌一男子带两女儿跳楼身亡“看到这新闻标题,心都碎了,大的8岁,小的才5岁,两个小孩子都是无辜的,他们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就被这个自私的父亲给剥夺了,虎毒不食子,他怎么就能做得出来啊。
这是带两个女儿跳楼么?!明明是谋杀了两个女儿再自杀,你有权把她们带到这个世上,但绝对无权剥夺她们的生命。
人们常说"爱屋及乌,"殊不知"恨屋也及乌,"男人总觉得家庭生活出现问题跟女的有极大关系,当拿女人没办法时,便要拿跟女人有关系的出气,女儿尽管也有自己的血脉,但在失去理智的男人面前就成了牺牲品,被无情的剥夺了生命。
悲剧已发生,要责怪可以怪很多人,父亲的不负责任,妻子的狠心离去,法院判决,家属疏于开导……但是事情已经发生,也没什么可怪的了。离婚,厌世,精神方面不好,现在很多人看问题都带着主观情绪,离婚后的情绪疏导问题大家是不是要深思一下,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是不是要考虑父母双方的精神状况及生活环境?事情已发生,我们不应过多的指责谁对谁错,而是应该去考虑怎么样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或许在他的认知里带走孩子可能也是不想她们受罪,都是可怜人,已经逝去的,愿走好,也愿生者懂的珍惜。
生命并不能轻易的重来,珍惜生命,希望大家遇到再大的事情都希望能理智的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