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他和我爸在一个单位。后来单位分配来了个姑娘,住在他的隔壁。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房子都是石头砌的墙,他在伙房与伙房之间的那道墙上,弄松了一块石头,晚上那姑娘洗凉时,他不动声色地把那块石头拿下来,看姑娘洗完凉后,他又才把那块石头悄悄地杵回原处。
俗话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终他的行为被姑娘抓了个现场,他因流氓罪被判了刑。那年他二十多岁,我还是个懵懂的小屁孩。他被关后我去过他房间,凑到那洞上看过去,那边伙房里的情景看得一清二楚。
墙上那个洞一直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不就是看看而已吗?至于关人吗?我这样为他抱冤,是他在我心中是个大好人,因为他经常给我糖果吃。
二十多岁的我参加了工作,一天,我的隔壁住进了一个姑娘,早出晚归都见面,久而熟悉起来。一次在闲聊时我慑慑地跟他说起了墙上有个洞的事,她笑得腰都抽了筋道:“你是不是也想在我们之间的这堵墙上弄个洞啊!那你弄吧!时代不同了,我不会把你送进牢里去的。”
这时的房子都是钢筋混泥结构的楼房,要在墙上弄个不着痕迹的洞也只能想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