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他发现自己又谈恋爱了。
他每天给她写一首情诗。他计划给她写99首,然后带着这些情诗去见她。
她叫芳,在广西南宁,而他在深圳宝安。
他们是通过熟人“认识”的。因为都是湖南人,而且她不介意他的情况。
但其实他的情况并不吸引女生,相反,但凡听过他情况的都对他敬而远之。他是未婚爸爸,父母都上了年纪,身体都不太好,家境也比较一般。而她,是大学生,未婚,自己还开了个店在做生意,并且比他小近十岁。他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怕这事成不了,也怕耽误自己,更怕自己不能给她幸福。他说,我们还是算了吧。她却极力挽留。她说,感情的事,不试不知道合不合适。并一再叫他去南宁见她,或者去那边发展。
他本着不想误了她一生的想法高尚了一把,没去见她,并且没有像以前那样粘着她了。
他像往常一样,上班,征婚,有空就写写文字,打发时间。他说,文字是他最钟爱的恋人,只要他还有生命,他就会一直呵护这份恋情。
为了爱情,为了尽快把自己推销出去,他把更多的业余时间用在征婚上,忽略了他最钟爱的恋人——文字。
他在征婚群里又“认识”一位叫兰的女生,比他只小一岁,也是老乡,有过恋爱史,说想找一个过日子的人结婚。他在第一时间告诉了兰他的情况。兰说不介意,只要你对我好就行。他好激动,心里乐开了花。在这个都讲现实的人海中,能找到一位不介意自己一无是处的女生,真的太难了。但是他遇到了。他能不激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