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下午5.30,我接到龙华阳光村公寓一房东打来电话说水管爆了,我没多问,就匆匆回家带了工具,坐的312公交,在阳光路口的公交站下车,顺路买了一根PVC4分管,5个弯头、3个直接和一瓶胶水,共付了22元,就急忙朝她说的公寓赶去。
尽管我的右脚内侧痛了好几天,但还是一瘸一拐地爬上了八楼,因为,我答应了别人的事,就一定要尽力去做。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我乐意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我有一个外号:叫物管克星,所以我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一个断财路的家伙。所以每当去我到陌生小区才没有心存畏惧的感觉,因为陌生了自然就不会遭到保安或同行们的刁难!因为,小区住家的水电维修一般是他们内部人维修,谁敢去抢他们的生意,除非定价比外面高,房东才不得已而为之,用租客或房东的话讲,这又是另一种冒险,要是得罪了这一方土地,以后无论你怎样去给他们烧香也是不灵的,这就是所谓的土地菩萨的神威!
在今天各为其主的今天,谁去关心公权力的未来?尤其在管理处面前,业主算什么?租客算什么!过客算什么?面对他们个个神圣的面孔,我能选择什么?所以不管是住户还是房东都要同他们绕口令,更何况我是断他们财路的人,免费上门的人,不收任何服务费的人,似乎我成了他们眼中的另一类,也就是“人不为己”的另一类!这就是我心里对这一代物业管理特权的理解,对所谓管理者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