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常说“高山出俊女”,唐浩看到她第一眼就觉得这话如被科学实验证实过的定律,绝对不虚。
她,栗色皮肤,细腻发亮,属于当今白种人渴望而难求的那种流行色——小麦肤色。
那双大眼睛也忒神,谁都会惊讶,那简直就是奇迹,天下怎么还会有这样一双勾魂摄魄的眼睛:湿润润亮晶晶的,像两汪葡萄水儿,像似欲哭却又充满笑意,而且还时不时地用又惊又喜的目光说话:“啊呀,还有这种事儿呀,真是太好啦!”
在她眼睛里,仿佛整个世界的万事万物,都是造物主为她用惊喜目光发出赞叹而臆造的。
她拥有一切爱美女孩儿羡慕得要死的魔鬼身材,海拔一点六一米,不高不矮,粗俗地言表,上下粗中间细,呈酒壶状;走动起来,款摆着小蛮腰,文雅地形容,如弱柳扶风,婀娜多姿。
亮眼和蛮腰的主人,来自大山深处,山外世界给她看不够喜不尽的新奇。她惹人注目的是,不仅有她出生于与世隔绝的闭塞环境对外面世界的奇异感,还有她自身不肯袒露谜一般的成长经历。后者是小说男主人公唐浩早就发现,但一直没有解开的疑迷。
人生恍如春梦,经历的时空和场景,犹如白驹过隙、掠光浮影。但是,在漫长的人生之旅中,每个人都存留着几个闪光点。那是岁月无法漂白、刻骨铭心的记忆。
去年,初夏傍晚,陇川章凤观音寺的牌楼门前,就成为一对初次谋面男女的生命闪光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