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梦华(第三十四章)
  • 点击:66889评论:02020/09/29 23:16

李梓南一家人刚回到枫市,李佑就想回北方老家了。养父养母叫王忠勇陪李佑来枫市,是怕李佑乐不思蜀。然而,现在乐不思蜀的是王忠勇,他早有打算来了就不轻易走。

“阿冬,来的时候我在飞机上怎么跟你说的?你这次来,主要是想办法在枫市,在李家立住脚,而不是来看看而已。来看一下人家的豪宅就走,你当是来旅游呀?你现在是李家大公子,你就应该留下。”

“可我爹妈年纪大了,我得回去照顾他们。”

“就是因为你爹妈年纪大了,你更不应该这么匆忙就回去。你爹妈把你养大不容易,你想孝敬父母,你拿什么孝敬?咱回去继续养鱼养鸭,一年到头能挣几个钱?要是碰上禽流感你都没地方哭。你先在李家住下,稳定下来,再想办法接你爸妈来享福。你放心,我嘱咐过你舅妈了,她会帮忙照应你爹妈的。”

“可我留在这里我能做什么呀?”

“这是你家,先住下来再说。就算什么都不做也比你回老家强。李家能让你饿着?你爹妈帮他们把你养大,他们能不报答你爹妈?不然他们不怕你不认他们?这是他们欠你的,欠你爹妈的。你既然来了,就应该开口叫爸妈了,叫几次就习惯了。”

李佑点了点头,觉得王忠勇说的话有点道理。

“佑儿,开一下门,爸爸妈妈有话跟你说。”李梓南在敲门。

“去开门吧,准有好事。”王忠勇拍拍李佑肩旁,“记得叫爸妈啊。”

李佑把门打开,看了一眼李梓南和何翠莲,有点害羞低下头:“爸妈,你们进来吧。”

“哎,好。”

“好。”

李梓南和何翠莲顿感心底有一股温泉涌上心头,涌上喉咙,涌上眼睛。

“哟,他舅也在啊。”何翠莲向王忠勇打招呼。

“是啊。”王忠勇站起来想离开

“正好你也在,咱们就一起聊聊吧。”李梓南示意王忠勇坐下。

李佑坐在王忠勇旁边。

李梓南搓了搓手,说:“佑儿,你就在家里住下吧。你可以接你的养父养母到枫市来住。我和你妈妈以前买的那套房子还很新,环境也很好,也属于市区,现在估计已涨到三百万以上。你可以让他们住在那里。我们把房产过户到你名下,这样他们也住得安心踏实。”

王忠勇又像一条死鱼一样,张着嘴听傻了眼。

“他们说过,不想来城里住。”李佑说。

王忠勇像复活过来的鱼儿,吧咂两下嘴,说:“他们是因为在城里没房才这样说,咱穷人谁不想在城里有套房子?”

“你舅舅说得对,先过户到你名下吧,住不住随他们。”

“是啊,这样我和你爸也放心了。我们还打算给你养父养母两百万养老金,他们把你养大不容易。如果他们不肯来城里住,你有空就多回去看看他们啊。”

王忠勇又像一条死鱼一样,张着嘴听傻了眼。

“嗯。”李佑点了点头。

李梓南和何翠莲走后,王忠勇自言自语:“我苦命的老姐姐终于熬到头了,熬到头了熬到头了……”王忠勇打量着李佑,两眼放光,“我姐当年领养你没错,这赌注压对了,哈哈哈……”

李佑一脸无奈。

几天后,房子就过户到李佑名下了。他养父养母没来住,倒是他舅舅王忠勇住进去了。王忠勇此次来枫市,不仅是陪李佑来,他也想在枫市找一份工作。他不好意思跟李梓南开口,叫李佑开口。李梓南问他会什么技能,他说只会养鱼养鸭,不会别的技能。李梓南上哪去给他找养鱼养鸭的工作,再说他正是不想养鱼养鸭才要在枫市找工作的。李梓南思来想去,只好安排他到自家制衣厂当保安,别的工作他也干不了。其实厂里的保安不必增加人手了,安排他进来纯属多余。可谁叫他是李佑的舅舅呢?他这么多年来也没少照顾李佑,李梓南现在就当报答他吧。

王忠勇仗着自己是李家大公子的舅舅,根本不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更不把保安队长放在眼里,想上班就上,不想上班就不上,没人敢惹他,还有人巴结他。李梓南和何翠莲对此睁只眼闭只眼,反正他们本来就打算把他当个闲人养着。

起初有人叫他国舅,不料他很乐意这个称呼,没觉得人家是在嘲讽他。后来厂里的工人都叫他国舅,这让他感觉自己更有面子了。

他听惯了这个称呼,真把自己当国舅了,他来李梓南家里时,竟颐指气使地指派吴妈给他端茶倒水,拿烟灰缸。吴妈很不乐意,但不想得罪他,只好忍着。李佑看着都替他脸红。

“舅,你以后低调点,这样不好。”李佑私下责怪他。

“嗨,我这不都是为了你?你看你,哪里像李家大少爷?倒像个仆人。你这样,以后没人尊重你,在别人面前没威望,更混不进豪门子弟的圈子里。”

“我现在这样不挺好吗?干吗要装高调,干吗去跟那些豪门子弟混在一起?”

“哎呀,阿冬啊,你真是不开窍!以后你是要接管李家生意的,你不得为自己铺吗?不得结交人脉吗?”

“行了行了,我不想听你这些歪理!”

“你……你……唉!”

王忠勇怏怏地走了。

过后,李佑觉得王忠勇说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只是他看不惯王忠勇趾高气昂的样子。

然而,王忠勇更过分的是,他竟然指派起李梓南的司机小王。李梓南还是忍了,倒是冯云庆替李梓南出了口气,把王忠勇狠狠地训了一顿。此后,王忠勇收敛了很多,他最怕冯云庆了。

一天晚上,冯云庆开车到李梓南过户给李佑的房子楼下,给王忠勇打电话,叫他下来聊一聊。王忠勇不敢怠慢,接到电话很快就下楼。

“冯先生,你找我有什么事?”王忠勇坐到冯云庆车子的副驾驶位。

“找你问些事情。”

“什么事?”王忠勇有点紧张。

“当年在外村看见李佑,把李佑带回村里的人是男是女?现在多大年纪了?”

“哦,你问这事啊。”王忠勇松了一口气,“是个男的,现在七十多快八十岁了。”

“他早年有来过枫市吗?或者离开家乡到外地工作过吗?”

“呵呵,没有,他这辈子呀,连县城都没去过几次。”

“他有亲戚在枫市工作或者安家吗?”

“应该没有,没听说过。”

“冯先生,你怎么突然问起这事?这有什么问题吗?”

“没什么问题,我问你的事不要跟任何人说。”

“那不会,指定不会。”

“好了,你回去吧。”

“好。”

王忠勇打开车门还没下车,就被冯云庆喊住。

“等等。”

“还有什么事吗?冯先生。”

“你现在住的房子是李总给他儿子李佑的,你要住就好好住,别把人家的房子当鸡窝!”

王忠勇不禁打个寒颤,不敢狡辩,嚅嗫着哀求道:“我……我以后不敢了,求求你……别跟李总他们说好吗?”

“下不为例,不然我叫你滚蛋!”

“好的好的,我不敢了,谢谢冯先生!”

王忠勇看着冯云庆开车远去,他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汗珠,心有余悸。他在想,冯云庆是怎么知道他带小姐回家的?难道冯云庆早在他带小姐上楼前就到楼下了?不会吧,冯云庆不至于监视他吧?他实在想不明白,反正以后不敢把人往家里带了。

当初李梓南叫冯云庆找李佑,现在李佑找回来了,任务已完成。但冯云庆觉得这只是完成了一个阶段性目标,还要查出当年是谁偷走李佑才算完成任务。他要继续调查,这不是为了钱,他并不缺钱,只因为这是他的职业习惯和兴趣爱好。

他认为,苏茜的嫌疑可以排除了。林燕和郭一竹贪财无耻,当年若是他俩偷了李佑一定会高价卖出,但李佑当年并不是被人卖,所以他俩的嫌疑也排除了。他现在主要怀疑刘敬义,其次是何翠莲。虽然他从何翠莲的表现看来,感觉可能性不太,但他的职业习惯告诉自己,别让表面蒙蔽双眼。

冯云庆决定再去一趟北方的李佑养父养母家,或许能找到一些线索。

李佑的养父养母对冯云庆的突如其来感到惊讶,他们没有反感,也不热情,像个小卖部的老板看见顾客进门。

冯云庆环顾着屋里,看见一样东西,眼睛一亮。

“大娘,这张照片是阿冬小时候的照片吧?”冯云庆问。

“是的。”大娘说。

“刚放到相框里的吗?我上次来没看见。”

“是的。前段时间刚放上去。想孩子了,就把他从小到大的照片都按顺序放了上去。”

冯云庆发现这张照片是在李佑失踪前不久拍的,拍照地点就在裁缝铺门前。这引起冯云庆的注意,他断定这张照片绝不是李梓南拍,因为李梓南拍照很专业,而这张照片拍得没有一点美感。另外,从拍照角度和照片的清晰度来看,这照片属于远处偷拍,放大后打印出来。他拿出手机,拍下这张照片。

“这张照片哪来的?”冯云庆问。

“当年捡到阿冬的时候,在他的裤兜里发现的。”

冯云庆原以为他们会撒谎,没想到他们如此坦诚。不过他转念一想,人家坦坦荡荡领养李佑,不偷不抢,也没什么好撒谎的。他叫他们带他去找当年那位把李佑带回村里的老人家,他们感到为难,怕他问这问那,惹人家不高兴。在他的解释和保证下,李佑的养父带他去了。

那老人家确实如王忠勇所说,快八十岁了,但还很精神,耳不聋眼不花。老人家对冯云庆问及当年他带李佑回村里的事一点都不反感,还很乐意,津津乐道。看来,李佑的养父养母多虑了。

冯云庆和老人家聊了半天,没发现什么新线索。但也不虚此行,毕竟找到一张李佑当年失踪前被人偷拍的一张照片。

冯云庆回枫市后,把他在李佑养父养母家拍的那张照片给李梓南看。李梓南说这照片绝对不是他拍,果然不出冯云庆所料。冯云庆的策略是“顺瓜摸藤”,但瓜田早已变成沧海桑田,上哪摸藤去?这难度简直难于上青天,但冯云庆是不肯放弃的,知难而退不是他做事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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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篇文章说是小说,看起来更像散文,情节跳跃,语言流畅。用诗的语言描写了三代女人。“这三个女人,既想成为和自己母亲一样的人,又拼命挣脱上一代的束缚,想做完全相反的人,她们是那样的不同又是那样的相似,”最后“她们又都变成了一株植物……”三位母亲人生完全不同,第一位母亲生了生育过度,劳累不堪。第二位母亲被计划生育,守着女儿过着没有男人的生活。到了第三位母亲没有婚育,领养了“我”,人口终于负增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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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篇能吸引我读下去,特别是写深圳家长的卷,写得轻松自如,也令人读来轻松活泼,不像有些人写的那些,自认为硬是道理。其实嘛,像深圳中学,那么几十个人能上清北,整人数一千七八,盲目跟风卷,还不是傻丢钱。我是看原籍是四川人的作者来认真读的,当年我伯父57年毕业于北大然后去四川教大学。 作者的文笔原浆味,不僵硬,很潇洒自如,故事与故事交织在一起,也不零乱,很干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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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纯粹的思绪,诗意随诗人所描述的花朵、燕子、海鸥飞扬。诗歌有无数的表现形式,这样的唯美诗句令多数人开心,因为读来轻松,忘却了一切,没有现实的了磕绊。诗人是热爱大自然,热爱生活的,所以能把日常琐碎写入诗中,并且是在开怀时写的,不信你去读“宠物狗的耳语”,写得可爱极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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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字如饭菜,厨师好,材料好,味道好,“三好”才算好。这篇小文有此三好。真没想到,六六作者的文字的语感——味道这么好——轻、松、醇、纯、新、鲜、透。虽不长情节,但生活、情感、品格、精神等的功夫已内涵在长长短短的句子和温情从容的对话里了。文学是人学,不光是写“人”,最重要是“人”写,“人”的精神与“写”的劳动最好是自然、和谐、统一,那么他一落笔,便有了个人的味道。文如其人是此理,六六找到了文学的钥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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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是一篇很有涵养的散文佳作。其涵养,不仅体现在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不俗的艺术造诣与丰富的知识储备上,更体现在作者见天地、见苍生的通达境界中。作者文笔雅致、从容、大气,于云淡风轻、静水流深的叙述中,将自己的艺术史、心灵史、家族史与地方志乃至中国当代史融汇起来,让我读得心潮澎湃。这篇散文值得再三品读。我的10个提名指标已经用完,读到此文,忍不住赘评几句,以此表达对此文以及此文作者的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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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应该算一片非虚构小说吧,报告文学似的笔调,熟悉的场景,很像是讲述的真人真事。时代背景是大家共同经历过的,主角的南漂经历,也容易让人感同身受。题材和角度虽然有点旧,但这种孜孜不倦的书写,也是值得铭记、关注和尊重的,就如同社会不能遗忘个体在时代潮流中的命运沉浮,这座城市不能忽略每个人微小的内心世界。只是小说开头入戏有点慢了,人物形象不是很立体,这可能跟笑兰写惯了散文有关,节奏感方面建议再润色一下。

    张夏远方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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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谢龙的小说,笔调轻快、跳跃,年轻态。但又带着生活的肌理和质感,夹叙夹议转换自然。心理描写深刻而简洁,自然流露,就像不时迸出的小火花,有点个性。抑郁症能通过这种偶尔自我放逐,文艺的漂泊,在山水间行走呼吸而痊愈吗?当重新面对生活本身时,那种曾被唤醒的孤独只会更清晰,被现实的泥泞重新碾压时只会更疼痛。文学难以拯救生活,但或许可以拯救心灵。靠近,治愈不了社会人生赋予的隐疾,但或许可以解释它。

    张夏​靠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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