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爱你,又怕害了你;不爱你,又对不起自己。”在长久的焦虑之后,我留下了十六个字,只身立即关闭手机逃跑了。所以,那天那个长发女孩摇滚似的哭骂,句句都让我胆战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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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栋普通的三层楼房。
我租住的是三楼整层,不带家具。月租一千五,已经住了半年。我可以在穿和吃的方面精简,但住的方面绝对不能随便凑合。我喜欢宽大、明亮,如果可能,我要在屋子里弄个大水池子,里面养满了昼舒夜卷楚楚动人的睡莲。这整层楼客厅一,卧室三,还有一厨一卫,没阳台。我晚上睡的是沙发,红色,红得刺眼。很多人来了不敢坐,仿佛是一炉子旺火,容易烧焦了屁股。事实上是这样的,这是一个朋友余小雨送给我的,他刚结婚没半个月就离了,一屋子新家具全部卖给旧货店,唯独这沙发搬运实在不方便,当时我在帮他清理现场,他说,你要不要?我说行,给我。你不怕不吉利?他问了一句。我笑说,没这回事。说不定能避邪。另外三间卧室有两间是写作间,因为我常常同时写二篇以上的不同小说,二个房间的内容就显得格格不入。剩下一间用来接待男女朋友,里面仅有一张木床。
一个人在一层楼的空间里显得孤独甚至渺小,估计是入了邻居的耳目的。这家伙不穿工衣戴厂牌上班,也不做买卖摆地摊,搞么子鬼啰?这是四川话,我几次都听见几个手提热水瓶的中年妇女下班归来,对我的背影指指点点,她们又以非常同情的口吻叹息我的不幸:你看他瘦的,父母咋不管哩。这些还没什么,后来居然有好奇者破门而入,看其中有没值钱的。除了一台手提电脑屋子里还真没东西可偷。而手提电脑永远靠在我身上,哪怕是去爬山。什么也没丢,包括心爱的十七大本《二十五史》。小偷一无所获,最后就把墙上挂着的一幅上身裸露的女人画连画框一股脑儿砸个稀烂,算是平衡心理。我记得老爸曾交代过我这么一句话:平时出门时在屋里扔个十块二十块放到显眼之处,免得贼进来空手而回发火搞破坏。我不以为然,觉得老爸是乱弹琴。现在有点信了。这画是关则驹画的《爱跳舞的女孩》,我迷恋她身上那条蓝底白花裙子,倘若没了裙子反倒不美了,不是每个裸体都会好看。这是我在一个星期天花八十块钱从地摊上一个长发男人手中买的,那天我坐在不远处的树荫下盯住他一个上午,中午时还看见一个隆起肚皮的女人给他送饭。我走过去就买了这幅画。他说是他仿画的。他的生意实在太差了。我盯住他是因为他脑后扎着一个马尾巴,比我扎的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