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姐姐怀着前男友的孩子嫁给了一位已婚男人,妹妹由于父母的以死相逼,被迫臣服于一段毫无感情基础的婚姻。姐妹俩的婚姻不幸是谁造成的?父母?乡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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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母亲的长途电话时,芳正在工厂的车间里检验产品。
这是一家位于龙华清湖的塑胶制品厂。现在18岁的芳已经在这个工厂工作了三年,当年的黄毛丫头眨眼间已经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由于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她由原先的生产流水线的工人,晋升为现在品质部的一名QC。同一个工厂的在仓库里做物料员的姐姐,比芳大4岁,常常夸奖她说,我这个妹子倒是懂事了。
母亲在电话里跟芳说,对面湾里的陈鑫从广东回家了,他的父母希望芳赶紧回家一趟,把芳与陈鑫的亲事给定下来。
陈鑫,是同村的一个男孩子,一个身体清瘦话语不多的男孩子。他的父母亲是对踏踏实实的农民,家境在村里数上等。陈姓宗族里,他们家是一户大户。堂兄弟有数十之多。
早些年,芳的父母与陈鑫的父母订下盟约:把与陈鑫年纪相当的大女儿芬许配给他。然而,来到深圳打工的芬有了自己钟意的男孩子,已使得这门亲事泡汤。而芬与芳的父亲认为自己得是个重承诺的男人,于是请求对方家长再等几年,把自己的小女儿芳嫁给陈鑫。
芳的父亲叫李德一。原来芬、芳两姐妹上头还有个哥哥,叫李树。父亲后边加上三兄妹的名字,意义是一目了然:一树芬芳。
然而,李树是个薄命的娃。在16岁那年,不知道什么原因,与父亲李德一吵了一架后,用打鸟的铳对准自己的咽喉,自尽了。于是,现在的李家,只剩下了芬芳,而没有了那栋梁的那颗树。李德一家受了莫大的伤痛,家里的气氛一日日灰暗沉闷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