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些天,去广州走亲戚,顺便看了一个从未谋面的朋友。说起来,认识这哥们,起因于一次碰车刮蹭。去年的某一天,在广州某小区,倒车时不慎碰到了旁边停放的车,蹭了小小的痕,找不到车主便留了个电话。当天晚上,车主打电话过来说,老弟,车子没大碍,喷漆也挺麻烦的,而且冲着你的这份实在,这事就算了。我在电话里致歉,还留了微信号,一来二去,就成了微信上和现实中的好友。
对于这个不算故事的事故,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刮蹭的不是车,而是价值连城的玉器瓷器被蹭碎了,当时既没人看见,也没有监控探头,除了自己,不会有第二人知道。我还会不会貌似很有道德感地留下电话?会不会暗自庆幸一逃了之?这就触及到一个问题,在趋利避害的人性本能面前,在复杂的现实处境和利益计较当中,在面对可能遭受的惩罚时,我们的道德勇气和利益的承受力到底有多大?
斯蒂夫·列维特在他的《魔鬼经济学》中提到过许多稀奇古怪的个案和疑问。其中一个卖甜饼的故事让我印象深刻。说的是总公司每天早上将甜饼送至各公司的零食处,边上放置一个盒子,没有人收款,人们取甜饼后,自觉往里面投钱。这看上去完全依赖于顾客的道德自律。取甜饼的人都可能扪心自问:“如果白拿甜饼不会被他人发现,我为什么还应该往盒子里投钱?”实际上,很多买甜饼的人都面临着这样一个道德选择:我要不要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