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11月7日中午,锋的女友对我说:“你还是回去吧,在这里找不到工作的。你把我们家的大门钥匙还给我。”我拿出钥匙递给她,惆怅满怀地走出大门。我坐公交车去证券交易所找锋,心里一直在嘀咕:告诉他此事,那他们就会生花生-------非吵不可。不说,我住哪呢?我左右为难,不知如何是好,就在此时,公交车撞上前一辆公交车,车内众乘客七颠八倒,人喧马嘶。我的头也重重地撞在拦杆上,眼镜镜片撞裂了,额头也撞开了一个小口子。我漠然地走下公交车,独自坐在路旁,百爪挠心,真是老公拍扇——凄凉。
前几天,我们仨还一起住在160平米的大房子里。锋每天傍晚从证交所回来都会带回一些刚上市的新鲜水果。我们三人吃完饭后坐在客厅,他的女友在一旁看电视,我俩边吃水果边喝茶聊天。
锋说:“你还记不记得,上小学的时候,我捡到一根伞柄权当拐杖,自封司令。”“当然记得了。你任命我为师长,我死活不愿意,非要做军长。最后你不得不答应。”“你知道吗,我站在学校操场上的高台上,拄着拐杖假模假式地对着你们训话。一阵风吹过,深浅不一的绿草连绵起伏,好象也在听我说话。我话音刚落,风就停了,那些小草也跟你们一样站在那一动不动,摆出立正的姿势。”“对,对,我们一帮男孩站成一排,个个腰间都有纸折的腰带和左轮手枪。”“那个时候,我们玩得多开心啊。”“是啊。你还救过我一次呢。”“是吗,什么时候?”“每年夏天晚上,我们小伙伴不是都要玩捉迷藏的吗。有天晚上,他们有的藏在过道的杂物后面,有的藏在水井里。我一个人跑到前街一所大屋子里躲起来了,却被几个上初中的男孩逮住。他们低声对喊到:‘不准出声,不然就干掉你。’我哆哆嗦嗦地一声都不敢吭。僵持了好一会,我终于听见你带着小伙伴在屋外叫我的名字。我这才敢出声答应你们,那帮小子也就放了我。”“是嘛,我都不记得了。”我们就这样常常促膝长谈到深夜,依然欢声笑语,津津有味。有好几次在他女友的一再催促之下,他才不情愿地回卧室睡觉。也许这就是他女友赶我走的原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