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发老妪
  • 这家伙很懒,什么都没有留下!
TA的评论
  • TA评论了作品《喊魂》
    2、要是按中国传统的按字排辈的话,先人们也不会选这个‘桃“字。我这是题外话了。但作者写的这些作品,我还是比较喜欢的。属实写得很好。我这题外话,刘先生不会介意吧?望加油!
  • 2016/08/04 13: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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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莲花汉子回复> 能得到白发老师的点评是小生的荣幸。怎么还会有介意之心。非常感谢白发老师的细心!
  • 2016/08/06 11:42:12
  • 云替回复> 夜放纵 告知我难寻你芳踪 回头也是梦 仍似被动 逃避凝望你 却深印脑中…… 白发老师,我寻见你一次好难啊
  • 2016/08/05 11:12:22
  • TA评论了作品《喊魂》
    写得真不错。另外,我发现,你们南方的父母不会给孩子起名字。如作者莲花汉子的原名叫“刘桃德”,这要是在北方,就是长江北边的广大省份的人,中间这“桃”字,绝不会用的。刘金德,刘玉德,刘广德,刘长德,刘明德,刘有德等等,比比皆是,都比这个”桃“字好听。
  • 2016/08/04 13: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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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莲花汉子回复> 因为,在我们老家家乡话“豪”和“桃”是谐音的!所以,就将错就错。免了去改名字的麻烦。还歪打正着,我母亲算命,五行中我命里缺木。
  • 2016/08/06 11:45:46
  • 莲花汉子回复> 白发老师,告诉你一个小秘密!其实,我父亲给我起的名字叫“刘豪德”,不知道这个名字如何?后来,我母亲去上户口的时候,当地政府办事认识把“豪”写成“桃”。
  • 2016/08/06 11:44:57
  • 江飞泉回复> 名字没有那么多规矩吧,且不说地域差异,单单桃德的名字就很独树一帜,很醒目,很容易记忆。而且人如其名,桃德二字都与高尚相关,反而显出取名的独特,反而你罗列的那些反而俗了。个见。
  • 2016/08/04 18:05:22
  • TA评论了作品《礼物》
    实在对不起,我没有在此站里发过作品,不能投赞成票。此文写得不错,行文流畅,用词准确,主题鲜明,具有正能量。且没有错别字。时间关系,不多写了。希望你再接再厉,取得更大进步。
  • 2016/05/17 20: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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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灵拾贝回复> 能来看看,就是支持,感谢!
  • 2016/05/18 16:28:38
  • TA评论了作品《最后的愿望》
    此文很有深度,优点不说了,各位已经说了。只提一个建议:我认为老三,在称呼上,在“三”的后面,加个“儿”化音较好。成为地道的名词了。如“三儿”。怎样?只是一家之言。
  • 2016/02/13 14: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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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里老塞回复> 谢谢老师批评,带儿音是北方人的习惯,南方人一般不这么讲。问好,新年快乐!
  • 2016/02/13 16:40:31
  • 云替回复> 没想到您能来,很意外,我的神秘老师!
  • 2015/12/23 05:15:26
  • TA评论了作品《“楼道口”同题(36):晚餐》
    软件很好,这里不说了。说说硬件吧。人物对话的标点符号,有的忘了写。有的用在了引号外边。一句话说完,句号应在里边。可能是太急了,没有细审。
  • 2015/10/16 10:3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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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小赖皮回复> 我改这低级错误,确实是提交那天太急了,赶着弄完去接小孩。以后尽量避免。谢谢你。
  • 2015/10/16 13:55:02
  • TA评论了作品《“楼道口”同题(24):钻石》
    笔者认为:上乘的文学作品,应该是较好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的完美的统一。这样的作品才能真正打动我们的读者。 以上纯是个人管见。敬请作者和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 2015/10/13 16: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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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小赖皮回复> 是的,我非常认同,这一准则,应该也是优秀文艺作品应该具有的品质。
  • 2015/10/13 16:46:26
  • TA评论了作品《“楼道口”同题(24):钻石》
    从结构上看,整篇小说体现了微型小说的特点,叙述简洁,不拖泥带水;用词准确,惜字如金。在娓娓道来的叙述中,突然笔峰一转,用了两个字:“空的”,让我们读者心里一揪,紧接着,最后三个自然段,补叙“空的”的原因。这时,作品“打动人”的效果出来了。即使我们对这种“打动”持有各种观点,我们暂且不论,仅就这种“打动”的效果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这是此篇小说的成功之处。在结构上是一个亮点。
  • 2015/10/13 16: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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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小赖皮回复> 能与您深入探讨这么多,相信很多读者也随着我们的探讨解开了一些疑惑,你功莫大焉。而我也机会说出我想说的东西。能得到您就文本本身的高度评价,鳄鱼感动!
  • 2015/10/13 16:45:16
  • TA评论了作品《“楼道口”同题(24):钻石》
    我个人认为,从法理上来讲,不论这个婴儿是否健壮,他毕竟是一个生命,只要他来到这个世上,他就有权活下去。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的生存权力。否则,就是犯罪。从人性化来说,对待自己的孩子,哪怕是残疾的孩子,作为人之父母,都应该给以正常的父爱和无私的母爱。没有小爱,何谈大爱?面对自己十月怀胎而生的血肉被医生㧪杀于掌骨之中却无动于衷,我们会怀疑他们夫妻俩给予的所谓大爱里面的含金量会有多少?
  • 2015/10/13 16: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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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小赖皮回复> 我有朋友的孩子,出生之后危及重重,医生当时就征求家长意见“是否保?”如果家长放弃,则停止治疗,结果就是,孩子死去。我朋友选择了保,现在孩子大了,脑子方面虽有小小的迟缓问题,但还是健壮长大了。
  • 2015/10/13 16:42:29
  • 鳄鱼小赖皮回复> 不知道我刚才的解读,也没有说清楚。这个孩子,一出生就会死去,微弱的哭声只代表她曾经来过这个世界。或者就是在肚子里就让她死去,总之她都要离开母体。夫妻两经过痛苦选择,决定把孩子器官捐献。
  • 2015/10/13 16:39:12
  • TA评论了作品《“楼道口”同题(24):钻石》
    我更不清楚这一对小夫妻即使是为了“大爱”,当他们俩接过小薛送过来的孩子的时候,看到从自己身上掉下的小肉团,一个鲜活的小生命,即将被㧪杀时的一刹那,心里是种啥滋味?
  • 2015/10/13 16: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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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小赖皮回复> 本来不想说太清楚的。好吧。7个月以上的胎儿,如果因故不能正常降生,那么是要在肚子里就被实施“手段”,然后产妇再正常分娩的,如果分娩不成功,医生还会再用手段。残酷而无奈,血淋淋。
  • 2015/10/13 16:36:27
  • TA评论了作品《“楼道口”同题(24):钻石》
    开始读的时候,还以为写的是一般的妇产科手术。可是读着读着,发现我的眼睛有些模糊了;心,也有些悸动。我不知道医院里那夫妻二人此时的心,是否也像我一样在颤抖,在滴血,在哭泣。我也不知道国家法律是否允许像这样正常生下来的即便是残疾的婴儿可以随意被㧪杀?
  • 2015/10/13 1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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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鳄鱼小赖皮回复> 这一点,我是有考虑的,原本预设的场景是,孩子一出生就自然死亡,这样才能逃过法律和伦理两道坎,后面的情节才会得以发生。文中交代的比较模糊,容易让读者误解,以为是医生人为扼杀。这一点还需要再交代清楚。
  • 2015/10/13 16: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