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与死者协商——一位作家论写作》的第二章,加拿大女作家玛格丽特·阿特伍德提到她非常喜欢一句格言:“因为喜欢一位作家的作品就想见到作家本人如同因为喜欢鸭肝酱就想亲眼见到鸭子一样。”原因是,那些作家总是比我们想象的要矮小、苍老和普通。这个比喻颇可与钱钟书的鸡蛋、母鸡论争一日之长。而它不怀好意的一面在于:要做鸭肝酱或吃鸭肝酱的话,首先得把鸭子杀掉,阿特伍德因此忍不住替我们问道:“那么,又是谁把作家杀死的呢?”
是谁杀死了作家?对于这个问题,想必所有的作者和相当部分的读者都十分感兴趣,可惜在这一章里,阿特伍德着重论述的是作家的“双重身份”问题,并没有就这桩无头公案展开讨论,当然也没有给出答案。作为身兼二职、脚踏两只船、既是读者又是初学作者的笔者来说,面对这个问题,仿佛瘾君子看见了**,或者猪八戒看见了美女,心手俱痒,故不自量力、不揣谫陋,斗胆做出自己的解答——当然只是一家之言而已。
必须声明,我这里不是指杀死作家的肉体——作家肉体的死亡,比之“作家”属性的死亡,就仿佛鱼儿的窒息与花儿的枯萎,你死你的,我死我的,宛如两条平行线,彼此各不相干。消灭作家肉体的,可以是疾病,拜伦、契诃夫、马克·吐温、鲁迅等都是病死的;可以是车祸,加缪、林亚若都做了轮下亡魂;可以是决斗,普希金、莱蒙托夫都因此身亡;可以是水,李白就是因赴水捉月而死;可以是“自己”,如屈原、海明威、老舍、川端康成、海子都是自杀的;甚至,还有一些离奇到离谱的“凶手”,比如美国作家舍伍德·安德森死于一支误食的牙签;他的一位同胞田纳西·威廉斯则被一个眼药水瓶盖窒息而死;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则倒霉透顶地被一只老鹰夺去了性命:据说老鹰捉到乌龟后,常寻地面大石,抛于其上,以破龟壳,而埃斯库罗斯的秃头在老鹰眼里就是一块圆石——这最终害死了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