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丁力简介:
丁力,男,工程师,中国科协会员、深圳作协会员。1958年生于安徽省马鞍山市,1988年获安徽省自然科学奖。 1993年调至海南省,曾任金田华南投资公司董事长等职。先后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八次获奖,论文被翻译成英文、日文介绍到国外。2001年12月发表处女作,2002年9月开始专业从事文学创作,现已出版长篇小说《为女老板打工》、《征婚》等八部“商情小说”。现居深圳。
最早在网上注意到深圳作家丁力时,为他的写作速度而震惊,一年居然能写十多部长篇小说,而且篇篇都出版发表了。我认识的著名作家也不少,虹影一年出版一部长篇已经算是快手了,葛红兵十年出书二十几本被人讥笑为拉肚子式出书。他向我辩解道:年轻不一定有为,年老不一定德高望重,慢功不一定出细活,著名的黄河大合唱就是在一个星期之内完成的,现在是电脑时代,用电脑写作改稿很方便,不要誊写,总速度比笔写快十倍,所以我现在一年十本相当于以前的一年一本。说实话,我不同意他的观点,说:“黄河大合唱是特例。”他说:“我也是特例。”这就是快人快语的丁力,我对他的人生经历产生了好奇,给他作了多次采访,得知了他是一个有强烈事业心的男人。因为他的多才多艺,他的婚姻与事业常常会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为了事业他离开了第一个妻子,又为了事业与现在的妻子分居。他反思第一次失败的婚姻,事业再成功的男人,没有和谐的婚姻,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生。可是他的第二次婚姻依旧面临着种种因事业而产生的困惑,他是如何在婚姻与事业之间保持平衡的呢?
在事业与婚姻之间寻找平衡点
丁力口述 嘉慧采写
1. 为赚钱离开了家乡和家人
第一次婚姻是1987年,当时我在冶金部马鞍山钢铁设计研究院做助理工程师,她也是。虽然不是一个专业,但工程上的事情还是经常接触,她给我的感觉是身心健康,阳光灿烂,特别是羽毛球打得好,曾经三次获得安徽省少年组女子单打冠军。有一次我们院跟市政府搞比赛,我们提出名次不分男女,市政府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同意了,后来一比赛才知道,设计院出了一个他们根本不是对手的女黑马,对方无论男将还是女将,根本不是对手,最后的冠军当然是我们。那一次印象特别深,而且也感觉她在运动场上的形象特别矫健和美丽,后来是我发动攻势把她追到了手。1989年,我们有了一个儿子。她怀孕生子的那一年,正好是我在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强化学习英语的一年,所以我并没有好好照顾她。
我们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我从国际关系学院回来后,从耐火材料室调到情报室,这是我更喜欢的工作,而她在自动化所,也是一个好科室。我们都热爱自己的工作。包括复用二底图在内,她一年差不多出三百张甲A图纸,而我当时已经是“高产作家”,情报室规定每人每年的编写或翻译量为六万字,我实打实要完成几十万字。我每月工资一百二十五元,她也是,夫妻俩加起来正好二百五。“二百五”在我们那里是骂人的话,不吉利,也实在不够花。夫妻二人加上儿子保姆,四个人生活,还要支付保姆工资,有点不够。一开始我想到的是“靠文吃文”,投稿。几乎每月都有一两篇专业文章见刊,至今我的家中还保留几十本《钢铁》、《耐火材料》、《工业炉》及安徽、江苏、湖南等省的某某冶金杂志,上面有我的“大作”。后来觉得投稿不过瘾了,干脆写书,日以继夜地干了三个月,每天七页稿纸,我写她抄,用标准的绘图仿宋体抄七页也不比我轻松多少。拿到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从银行汇过来的两千多元稿费,我们夫妻二人加上儿子和保姆,四个人把钱摊了满满一地,充分享受一把电影“百万英磅”中亨利亚当的喜悦。但出书的事情不是常有的,只有下海才能赚更多的钱。
那时候我们马鞍山市流行一种说法:“一等公民漂洋过海,二等公民深圳珠海,三等公民等待安排”。我想我是一个特别不满现状的人,受这种 “歌谣”的盅惑,我蠢蠢欲动,每天高度紧张地关注有关特区那边的一切消息。恰好这时候,我的一个好朋友下海去深圳了,对我产生了强烈的冲击。有人给我算过命,说我是马命,总是要跑的,如果不跑反而会憋死,我想,迟跑不如早跑。
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九日,这是我永远难忘的日子,因为从这一天起,我离开了家乡和妻儿,开始了艰难的人生旅行。到了广东后,我主要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刚开始时是在深圳蛇口工业区做一名普通工程师。
92年年初,我回家探望妻子和儿子,儿子已经两岁了。我至今还记得,娘儿俩去火车站送我时,儿子要乘两元钱一次的电动车,他和妻子排队等着玩电动车,我则负责排队买票,买票的队伍很长,我还没排到,她们已经排到了,儿子紧张地跑到我这儿来拿票。看着儿子焦急可爱和颤魏魏走路的模样,我兴奋又感伤地想,在我在外闯荡不在家的日子里,他已经学会走路了,妻子一个人在家养育儿子也是不容易的。当时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地赚钱,让她们过上好日子。
一个人在外奋斗很孤单,我把母子俩的照片放在口袋里,想她们了就拿出来看看,一有空就打电话回家,问她们的情况。妻子每年都会带着儿子坐火车(当时我还不太有钱,总是让他们坐火车,而不是坐飞机,现在想来特别后悔)来深圳看我,有一次我带她们去珠海玩,在一个游乐场吃中饭时,我和妻子在犹豫,买三盒饭呢,吃不了,买两盒饭又不够吃,最后她说还是买两盒饭吧。我一人吃一盒,她和儿子俩人吃一盒,孩子肯定是吃饱了,但是她没有吃饱。现在想起来,我的心常会疼痛,其实我当时月薪一千多港币,在工薪阶层里算是高的,为什么还要节约五元钱呢?那就是一种家的感觉,两个人齐心协力地维护一个小家庭的感觉。
那时候我非常想家,想念她和孩子。在深圳的时候,看着一栋一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我常常想,这里面为什么就不能有一间属于我的呢?如果有,我就可以把老婆孩子接来,一起过。后来我正式调动到海南,在省直单位做总经理助理,也把她调到海南省建筑设计院工作。按规定,必须先试用,但她仅仅干了一个月,觉得不适应,还是回马鞍山了。她走之后,我非常空虚,作为省直单位的**下到县里协助工作,傍晚的时候,见到那些生活非常贫困的村民围在自己门口一起吃着简陋的晚餐,我竟羡慕不已,毕竟,他们是一家人在一起呀!为此,我甚至想到过回马鞍山。想过,但是最终没有去做。可能是事业心,也可能确实是不习惯内地小城市的生活了。这样,在我们分居六年之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和前妻终于协议离婚。为此我非常痛苦,本来出来闯荡就是想为老婆孩子谋求一个更好的生活,怎么到最后还是把老婆孩子丢了呢?既然如此,我那么多年的努力又是为了什么呢?
二.共同的事业让我与现任妻子走到了一起
95年我再次下海,这次下海的直接原因是我们单位的一个副总因为经济纠纷被对方单位的保卫部门抓了。按说对方单位的保卫部门是没有权利跑到海南抓人的,但当时的法制体系没有现在完善,抓了也就抓了。这个副总是专门做业务的,他一被抓,整个公司的业务乱了,我坚持了半年,只好再次下海。这次是从海南去武汉,自己创业,成立娱乐管理公司,先后搞了七个歌舞厅。前期工作还比较顺利,但临到开业时,才发现一个大问题。装修再好,培训再到位,节目安排再精彩,客人怎么知道呢?最简单的办法是登广告,但广告小了少了不起作用,大了多了花费不起。我想了另一个办法:看哪家歌舞厅生意好就去把哪家的经理挖过来。
经过大约一周的奔波,我认定位于解放路上的恺撒夜总会生意最好,而生意好的主要原因一是他们的硬件好,二是与他们的经理有关。我了解到他们的女经理有三个特点,第一她很专业,原来是解放军胜利文工团的舞蹈学员,正赶上武汉军区撤消,她被送到武汉音乐学院学习,毕业后分配到市群艺馆做辅导**,她是武汉市第一批交谊舞爱好者的老师,在本地很有些人缘与背景;第二她很敬业,这从她每天的工作时间和工作效果就可以证明;第三她很有分寸,只跳快三和三步踩等快节奏的舞曲,很少跳慢节奏的,特别是不跳慢四,并且一到跳“费司”(贴面舞)的时候她总是找理由早早地离开了。最后,我决定:就挖这个女经理。
那天晚上我早早地就去了恺撒夜总会,我去的时候他们还没开张,服务员还在打扫卫生和往每张台子上摆蜡烛杯,蜡烛杯浅浅的,里面盛一点清水,中间放上一根又粗又短的红蜡烛。正在打扫卫生的服务员见我进来似乎很为难,他们还没开张,不知道该怎样接待我,我对服务员说你们还没营业吧?我先出去转一圈,过半个小时再来。这时候突然有个声音从门外进来,说话的正是那个女经理,她说不用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大概是心中有鬼而有点紧张,端起杯子猛喝了口水,女经理没喝,但她也端起了杯子,她端起杯子在手中晃了晃,我没细想,就脱口而出说我是做娱乐城的,我对她说其实你当经理可惜了,像你这样精明能干又是科班出身,待人接物又很会掌握分寸,做个总经理都可惜了。她问我她该做什么。
我说如果做总经理,你做得再好也就是管一家娱乐城,你不可能同时当两家歌舞厅的老总。但是如果你做娱乐管理公司就不一样了,你可以管理几家甚至是几十家歌舞厅,你的任务就是培训总经理,制定规范和标准。你知道吗?我们国家有几千家娱乐城,有几百万娱乐行业从业人员,每年上缴那么多的国税,但至今连一个关于娱乐管理的国家标准都没有,你说这些工作都得谁来做?难道是一个娱乐城老总能做得了的吗?当然不是。这些工作必须而且只能由我们专业的娱乐管理公司来做!因为它必须要有大量的娱乐城管理第一手资料,只有同时管理几家、几十家、几百家娱乐城的娱乐管理公司才能做得到,才有资格有能力去做。
她不笑了,瞪着两只大眼听着我说,那一刻,我感觉我是说服别人的天才。如果不是我,而是换上别人,也许会说你在这里拿多少钱一个月,我给你双倍怎么样?如果那样说就糟了。
许多年之后,当她成为我妻子之后,她告诉我:如果你当时谈钱我们就没有今天了。事实上,当时我不但没有承诺给她多少钱,而且后来在实际运作中,她还拿出自己的钱来支持我的事业。所以我非常欣赏她,觉得她是一个真正有事业心的女人。后来,我们同居了,同居的原因一方面是大家有共同的事业,另一方面也因为我独自一人在外需要女性的慰藉,她当时是一个单身的离婚女人。
我和女友一起做娱乐城,我是董事长,她是总经理,她在武汉方方面面认识的人很多,
便于做生意。我们的性格差不多,她也是一个风风火火的直爽的人,所以我们在管理娱乐城的时候并不总是琴瑟和谐,常常会闹矛盾,她请的歌手乐队我不同意,我挑选的下属她看不上。因为要经管的娱乐城比较多,我们就采取分而治之的办法,她管几家,我管几家,小事情她自己处理,大事情我们一起商量着处理。生意还算不错。
3. 分居的第二次婚姻
女友没有逼我和前妻离婚,但是在我们最愉快的时候,她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我什么都不缺,就缺一个好老公。我想我不能象别的男人那样脚踏两只船,一边有着婚姻,一边有着婚外私情。如果维持现状,我实际上是对不起两个女人,既对不起自己的老婆,也对不起女友。如果我不能同时对这两个女人负责,我就要对其中一个负责。前妻的父母在马鞍山,小时候她有一个弟弟不小心摔死了,她不愿意离开父母,离开早已习惯了的马鞍山。我已经离开了那个小城市就不愿意回去,两害相权取其轻,我决定跟前妻离婚,只对不起她一个人。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得到安宁,我给了前妻一大笔钱,就算她没有了工作,也足以让母子娘的生活维持到儿子考大学。
离婚的时候,我的事业已经开始出现危机,主要原因是整个娱乐业市场正在走下坡路,另外就是跟合作方的关系。我是外地人,在武汉这样的城市搞娱乐业会遇到各种各样想象不到的问题,包括个人安全都有问题。最后生意还是不可避免地垮了。离婚并支付儿子抚养费之后,更是分文全无,还倒欠了一些债。这时候我不得不回到深圳,从零开始。女友看中的是我这个人而不是我的财,她想跟我一起去深圳,而她的父母旗帜鲜明地反对我们的婚姻。道理非常简单,他们不能让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身无分文而且不知根底的外乡人,反对的绝招是跳楼和犯心脏病。
97我独自一人,万分疲惫地从武汉回到了深圳,女友在武汉有家,有父母,有兄弟姐妹和女儿,而且已经回到国营单位继续做她的总经理,但她非常想念我,一天要打好几个电话给我.
在父母和我之间犹豫斗争了很长时间,觉得没有我的人生毫无意义,最终抛下了父母,来到深圳和我结了婚。父母毕竟是疼爱自己的儿女的,他们没有办法,只能接受了我这个女婿,我很感激我现在的妻子,我想我应该用下半辈子偿付她对我的爱。
现在的妻子是为了我才放弃武汉来深圳,但她并不喜欢深圳,一到深圳就水土不服,脸上长了非常讨厌的色斑。她刚来的时候我还一无所有,连车都没有,带着她乘公共汽车观光深圳市容,但是她仍然显得很开心。后来虽然条件慢慢好起来,但是对她来说仍然是一种牺牲。
在家赋闲一年后,现在的妻子应聘进入一家公司做总经理助理,不久公司老总因贪污被抓,她失去了工作,整日在家无所事事,她要求回武汉,在武汉能感受到父母亲情,在武汉能建立她自己的事业,果然,她一回武汉就搞起了自己的休闲中心,而且经营得有张有致。
2001年,我担任高层管理职务的上市公司退市,又重新创业,跟人合伙搞起了机顶盒,并再次投资失败。这时候,我开始相信自己根本就不是做生意的料,并开始怀念当年专门靠翻译和写作吃饭的情报工作,觉得只有那时候自己才最塌实、最充实并最有成就感,但是,再回到情报岗位是不可能的了,于是想:我不能做生意还不能写生意吗?如果把自己的写作才能和这些年在商场上摔打的经历结合起来,或许能写出一些东西。在担任一家公司老总的同时,我开始尝试写一些小说。我当时对自己能不能写小说并没有把握,毕竟,情报学工作的写作和文学创作不是一回事,于是,我做实验,写两篇小说投稿,如果成功了,就说明行,如果不成功,趁早放弃。没想到两个中篇都被《芳草》选中了,并且发表之后还被一些报刊转载连载,使我信心大增。2008年11月,我的长篇小说《第三只眼看老板》和《为女老板打工》分别被西苑出版社和百花文艺出版社通过选题之后,我决定辞去一切工作,开始职业写作。
我现在正处在创作高峰期,深圳、海南、武汉十年的商场经历,为我的小说提供了丰富的商业生活资源。我的小说大部分是以深圳为背景的,我也喜欢深圳的快节奏,这种快节奏也成了我小说风格的一部分,也只有在这样的快节奏当中,我才能一年写出十本长篇小说。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一个或几个代表作家,但是深圳还没有,所以才有人说深圳没有文化。我想成为深圳的代表作家,至少是代表作家之一。而武汉的名作家太多,如池莉、方芳、刘醒龙、邓一光,还有陈应松和胡发云等,很难有出头之日。这就是我选择在深圳居住,不去武汉与妻子团聚的理由。
妻子不能待在深圳,我又不能去武汉,我们本来就是半路夫妻,又没有共同的孩子,如果再长期分居,时间长了就会象第一次婚姻一样面临破裂的局面。
我和妻子能够相互理解,并且互不干扰,不像以前,我们做同一个事业,经常吵架,有时候吵得非常厉害,把下面的员工都下坏了,现在各做各的事业,不吵架了,唯一的问题是因分居而产生的寂寞。
现在我们每天一个电话互通消息和关爱,我们俩说好了,等过了几年,事态可能会发生转机,或者她再次来深圳,或者我去武汉,实在不行我就两头跑,既不放弃事业,也不放弃婚姻,在事业和婚姻之间寻找最佳平衡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