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三,人名也,因行于族兄弟十三而得名。母盲,父目不识丁,又因家贫,曾有人讥曰:贫至无名,以数充之。自其记事起,誓必改名去贫。
其九岁入学。三年,父病不起,罢学,替父耕农。又二年,父仙去。母悲,随之。
守孝一载,携妹背井离乡,步行三百里至省城谋生。问寻半月,无人收纳。不得已,宿桥洞,拾荒求活。
某日,路遇一老者剪纸卖艺,席地坐而观之。不出十日,城南桥头传出新闻,某后生能剪万物百态,弱栩栩如生。老者听闻,往观之,拾荒者也,惊为奇人。问其姓名,答曰:肖十三。误以为肖石生。自此得名石生。
约一年,租一旧居,曰:收废所。得闲剪纸卖艺。资妹求学。拒之。遂自学而授之。
又三年,妹生一女,传为乱伦。妹不能忍,跳河而亡。仲秋,携幼女离城南下。
驻广州五载,转深圳,二年后奔东莞。遇蜀女,得一子。岁末,妻携财弃子而去。月余,子夭折。又二年,再迁深圳。千喜之年,遇豫女,结为夫妇。次年再得子。
十数年来,与废铜烂铁为伍,多聚财,终去贫。闲时剪纸,却无喜好者,遂弃之。
女初长成,不得后母喜爱,数次离家,遂将其送往广州求学。是年,十三归故里,出资修路。返深,听闻女已为母。年方十六。气至吐血,向北叹曰:妹,汝女终从尔,吾之过也!
冬月病重,客死异乡,年三十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