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曾被人拐卖到云南给人当媳妇,还生了一个儿子。这是我一辈子的痛。终于有一天,我逃出来了,逃到了深圳。在我身无分文的时候,遇到阿木。他帮了我很多。给我找住处,找工作。后来,我们就越走越近,同居了。再后来,他就变了一个人似的,居然逼我去做小姐。我不做,他就打我。我想逃,却几次都被他抓回来,打得半死。我怕了,不敢再逃。我认命了。
他说:“做小姐有什么不好,有钱赚,轻松又快活,比打工强百倍。”又说:“等你赚够了钱,想做什么做什么。”我信了。安心安意地做了小姐。
大前年5月3号晚上,我决定再也不做了。阿木得知后,又像疯子一样打我。
“这次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做了。”
一周后,他冲我怒吼:“滚!”
我总算“滚”出了他的淫威,滚回了我自己的世界。我身体上的买卖到此为止。
那天晚上,我的一个客人很年轻。冲凉的时候,我发现他的屁股上有一个胎记。开始我并没有太在意。后来他突然问:“姐姐,你是湖南人吧?”我说是。他说:“我也是,我邵阳人。”这时,我才又重新确认那个胎记。是的,一点都没错。他就是我儿子!我一直出卖身体,这次买的人竟是我的儿子!真是天大的讽刺啊!
被拐卖之前,我在老家和前男友生过一个儿子!为此,父母得到了不菲的回报。从此我弟弟的学费不用再愁了。为了弟弟,父母贱卖了我的爱情!我恨他们。那年我才18岁。我不想就这样嫁人,虚度一生。我就偷跑出去打工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