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章 强力起步2011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设立挂牌,历史意义并不亚于深圳蛇口当年的一声炮响……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对深汕特别合作区来讲,2011年更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年份。
2011年2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批复《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基本框架》,正式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框架》明确深圳、汕尾、深汕特别合作区三方利益共享机制,确定合作区组织架构,赋予合作区地级市一级管理权限,建立独立的财税体制,代管鹅埠、小漠、赤石、鲘门和圆墩林场“四镇一场”。合作期限30年,自2011年至2040年止。合作区规划范围包括“四镇一场”,可建设用地面积145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5公里。5月21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在广州举行授牌仪式,时任省委**汪洋、**黄华华将“**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牌子授予深圳、汕尾两市主要领导。合作区正式运作,委托深圳、汕尾两市管理,深圳市主导经济管理和建设,汕尾市负责征地拆迁和社会事务。
尘埃落定,扬帆起航。5月21日这一天意义特别,是深汕特别合作区诞生之日。深汕,因合作而生,因特别而兴。
《框架》发布前,汕尾方面就提出要认真学习借鉴新加坡、苏州合作模式经验,创新体制机制,高起点、高标准打造现代工业载体,努力把深(圳)汕(尾)产业转移园建设成为全国区域合作示范区、先进产业聚集园区、创新型生态型新城区和粤东地区乃至全省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那时候,深圳和汕尾共建特别合作区,既学习借鉴了新加坡苏州合作模式,又超越了“飞地经济”模式的局限,采取的是“八深八汕两联盟”模式。“八深”即深圳开发、深圳招商、深圳管理、深圳理念、深圳总部、深圳得利、深圳连城、深圳发展;“八汕”即汕尾所有、汕尾司法、汕尾供地、汕尾基地、汕尾就业、汕尾产业、汕尾得益、汕尾繁荣;“两联盟”即市园联盟(两个市与园区的关系)、县园联盟(汕尾各县、市、区与园区的招商引资联盟关系)。正可谓是,解决新加坡的问题要到中国来,解决深圳的问题要到汕尾来。
这一年,深汕特别合作区呱呱坠地,也是深圳东进元年。2011年7月6日出版的《汕尾日报》刊发一则新闻——“经省委批准:马智华同志任深汕(尾)特别合作区党工委**;马裕滨同志任深汕(尾)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主任。”这则人事信息,标志着马智华同志成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轮党工委**,马裕滨同志成为深汕特别合作区第一轮管委会主任,二人被称之为“双马”。
最早提出“东进”战略概念的知名网友“南里散人”认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挂牌的迈步,其历史意义并不亚于蛇口当年的一声炮响。对更多人来讲,深圳加汕尾的“飞地”模式,是在对未来的期待中画出一个值得憧憬的蓝图,而种种细节,都等待着下笔描摹……
《珠三角城镇群规划》明确奠定深圳西部滨海区的重要中心地区地位,此后颁布的《深圳2030城市发展策略》也提出宝安西部滨海区未来将成为泛珠经济中心,深圳未来应向西发展似乎已成定局。然而,随后一篇题为《从230到2030——兼论东进策略之于深圳的重要性》网文,引爆有关深圳未来城市发展重心“东进”还是“西漂”的大讨论。
“东进论”让深圳各方在解决土地资源紧张的破局路径上,首次开始再正式审视珠三角和粤东片区。不过,在这场大讨论后的几年中,虽然借大运会契机,龙岗片区的整体发展得到飞速提升,但以城市空间拓展为主题的深圳“东进”,却鲜有动作。转机发生在2008年,时任深圳市委**刘玉浦率队到汕尾进行考察后,“飞地”合作的发展构想开始浮出水面。从此,深圳东进起步,也推动了深汕特别合作区的诞生与演进。
时任广东省委党校副校长陈鸿宇认为,深圳与汕尾,一边是过度拥挤没有发展空间,另一边则是大量闲置土地,发展相对滞后,二者优势互补、紧密合作,就能够在粤东沿海地带,再造一个深圳。
时任汕尾市**郑雁雄认为,深汕特别合作区是深圳“总部经济”跟汕尾“基地经济”的融合体,是一种新型“前店后厂”模式。过去,香港是“前店”,深圳是“后厂”。现在,深圳本身就是一个“前店”了,“后厂”则要向深圳以外的地区拓展。
从合作区“一期工程”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始,深圳经验便开始源源不断输入。深圳牵头编制了《深圳汕尾合作区空间发展概念规划》等诸多规划。深圳派出30个行业协会负责园区招商工作,签约项目32项共268亿元。这一年,共有52家企业正式签约合作区,投资总额达583亿元,涵盖石油化工、电子信息、生物技术、食品加工、现代高科技农业等相关产业。已落户或确定落户鹅埠启动区企业21家、总投资额77.36亿元,其中由深圳转移的企业12家、占57%,投资额48.56亿元、占63%。深圳出资为园区10平方公里做好详细规划和200平方公里特别合作区概念规划,拨出2.5亿元支持园区基础建设。在工业园开发上,深圳经验还带来了当时国内先进的BT模式,引进中国泛华建设集团深圳分公司带资30亿元进园建设基础设施,完成4平方公里“七通一平”、道路管网、标准厂房、公共设施、排污设施等建设项目。
实际上,双方在起初对接时,也引发过汕尾方面的担忧,主要表现在对合作区的前景态度上。汕尾有位领导曾明确表示担忧,他们自己是“剃头担子一头热”。在那位领导看来,几年来,深圳和汕尾共建的特别合作区在推进上有点忽冷忽热,担心将来会“骑虎难下”。仅仅只是汕尾一头热不行,牛鼻子在深圳呢。
不过,事情很快出现转机。就在这一年,深圳方面决策层频频到访视察产业转移园,公开表态积极推进合作区开发建设,直到5月21日高调挂牌,合作区蓄势待发。就在合作区挂牌前夕,深圳方面组织118位民营企业家对正在建设中的深汕特别合作区进行了考察。参与企业包括华为、创维等众多企业。是日,合作区与多家深圳企业和商会,达成意向签约项目13项,金额66亿元。其中包括深圳温州商会拟投资30亿元建设温商电子商贸城,深圳奇信建设集团拟投资8亿元打造集团深汕特别合作区产业基地,深圳海王集团拟投资3亿元建设海王医药阳光集中配送物流园项目等。这些数据指标仅仅只是意向,有没有真正落地那是后话了。
7月31日,深汕特别合作区港资企业之一——汕尾市点金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开张,这是合作区内首家投产的高新技术企业。9月20日,合作区首届招商推介会在深圳召开,受到企业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腾讯、华大基因、美国空气化工、天安投资等260家企业和机构参会。12月,合作区成立后首个重大项目——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深汕云计算数据中心奠基。这一年,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合作区“三定”方案,合作区建设列入广东省“十二五”发展规划,写进广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
按照广东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框架》方案,合作区需要统筹兼顾广东省、深圳市、汕尾市及合作区三方利益,实现合作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对等,提高深圳辐射带动能力,创造合作三方互利共赢新局面。确定的利益分成则是合作区产生的地方级税收在扣除省按体制规定的获益部分后,由深圳和汕尾以及合作区三方分别按照25%、25%和50%比例分成,并且2011至2015年期间,深圳和汕尾的各自所得分成收入中,有一半需要返还合作区。合作区的GDP按照深圳占70%、汕尾占30%比例分别计入两市统计指标。
为此,《南方都市报》报道,希望省委、省政府能够看到目前框架方案在未来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深圳科工贸信委一位处级**也认为,一旦推进的过程中遇到种种问题,再来协调,建设进度势必会受到影响。这种跨行政区域的合作,强调完全的对等实际上并不有利于初期工作推进,需要一个强势主导方。我们现在看来,这个观念是对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