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仗书走天涯
小木屋
人有了年岁,就开始信命。比如,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脑子里想的是“抓周”。贾宝玉抓周抓到的是粉钗,长大了果真是内闱厮混的角儿。过去家里穷,没有抓过周,如果有的话,也许我抓的会是书或者笔。小时候我是没有愧对“顽童”一词的:打架拚拳,上墙爬树,摘桃偷杏,甚而至于放学路上突然转身对着女同学撒尿。但一看到书,就收敛了。直到现在,同事朋友炒房炒股炒什么别的赚了多少多少钱,某某同学又“进步”了,一概没感觉,也不眼热,但若听闻某书评价不错,便立刻网购或者坐车去书城搜寻。若非命,岂有他?
老爸识字不多,但也算村里的文化人。没事的时候指着家里墙壁上贴着的报纸教我认字。他只教我认那些新闻的标题,比如,“认真贯彻执行”之类。教完一行,他就让我念,并且下令:念不会不准吃饭。吃饭时间到了,我没念会,“贯彻”两个字对于三岁的我就是天书。“啪”,一巴掌过来,我的头和身子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泪都出来了。透过泪,我看着模糊的“贯彻”死都想不出它念什么。
开始学写作文了。记得有一次同桌女同学的作文题开头是这么写的:那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乌云遮天。我不太懂什么意思,只觉得人家写得好,就佩服得不得了,下决心自己也要写那么好。刚好那天语文老师拿了一本《小学生作文选》推荐给大家,说,可以先看看,要觉得好再买。晚上,我把那本书带回了家,老爸在油灯下把它看完了。第二天,我说我想买这本书。老爸问多少钱,我说三毛八。老爸迟疑了一会儿,说,三毛八啊。那本作文书终于没有买成。我把它还给老师的时候又看了它一眼:淡蓝色的封皮。